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招标文件内容
1.1项目名称:音乐舞蹈艺术治疗实验室建设项目
1.1.1项目内容:
1.1.1.1功能设备:详见附件一
1.1.1.2音响录音设备:详见附件二
1.1.2设备要求:
投标商需要按照甲方使用单位要求进行投标。
1.1.3交货时间:2020年 11 月 15 日前。
1.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投标商务必于2020年 9 月 29 日至 10 月 6 日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标书费20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东师人文资产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www.chsnenu.edu.cn/info/1104/12573.htm
1.3开标时间: 2020年 10 月 9 日上午9:30。
1.4开标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东校区行政楼A416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委托代表出席开标会,过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5保修条件:投标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明。
1.6付款条件: 验收合格15日内支付货款的95%,余款一年后支付。
1.8安装条件:免费送货、安装、调试、培训。
1.9投标产品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招标截至时间、招标地点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投标书(1正7副)。
2.投标书具体要求如下:
2.1投标单位资质材料,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相关的业绩材料、法人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2投标项目的技术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偏离表、产品所带附件、耗材,仪器设备相关介绍等彩页(彩色图片),单项报价、总价。现场自带电脑可进行十分钟软件演示。
2.3投标产品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需要提供现场支持。
2.4如果设备配置、技术指标要求文字表格多,可以加附页。
2.5投标商参与投标时需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对投标方案等情况进行解答。
3中标企业须知:
3.1凭中标通知书缴纳0.5%服务费后,签订合同。
3.2投标人有围标、故意抬高价格等不符合招标法规定的行为,招标方有权放弃本次招标,围标方将不再准允参与学校任何招标事宜。
使用单位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8043021841
资产处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84523866
资产管理处
2020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