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人文学院学生寝室网络建设项目的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0:49浏览量: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长春人文学院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长春人文学院学生寝室网络建设项目

1.1.1项目要求:

1.1.1.1投标商需要按照甲方使用单位要求提出项目设计方案

1.1.2招标流程:

a)报名、资质审核(资质未通过审核的投标商,不得参加现场勘察及招标会);

b)现场勘察:投标商勘察现场派代表人数最多2人;

c)方案论证(需提供设计图纸,产品清单及主要产品检测报告等内容,要求纸质版,方案介绍可采用PPT形式,不包含价格,资质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开标(需提供产品清单报价,单项报价,总价)。

1.1.3设备要求:长春人文学院学生寝室网络建设需求参数

见附件一

1.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投标商务必于2022年1020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3:00前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提供投标人资质电子版发送至招标单位电子邮箱953862679@qq.com)缴纳标书费20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长春人文学院资产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crw.edu.cn/info/1104/12573.htm



 

  1.3 现场勘察时间:1天(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请关注长春人文学院资产管理处公众号)

1.4开标时间:待定(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请关注长春人文学院资产管理处公众号)本次项目内容分方案介绍(标书)(包含设备清单,不包含价格)与报价清单2部分组成,投标商需将投标标书与报价清单分别封存。

1.5开标地点:长春人文学院东校区行政楼A416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委托代表出席开标(候场地点:东校区行政楼A420),过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6交付地点:长春人文学院。

1.7付款方式:待定。

1.8质保时间:投标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明。

1.9投标产品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向招标单位一起提交如下资料: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产品清单及主要产品检测报告等内容,要求纸质版,不包含价格)一式十份(1正9副),一式十份产品报价清单(单项报价,总价)1正9副),产品报价清单将统一封存。

2.投标报名资质要求如下:

2.1 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下发)。

2.2 财务要求:2019-2021 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3 信誉要求:a.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b.投标公司自行查询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诚信信息栏处查询),查询内容包括企业信息及项目经理个人诚信信息,附查询网页截图。提供通过“中国裁判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事故等问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 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两年(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业绩与典型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5 投标项目的技术材料:设计图纸、品牌、性能(需详细描述设备参数)、型号、主要技术指标偏离表、产品所带零附件、耗材等相关介绍及彩页(彩色图片),内容以PPT形式呈现。

2.6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商最多2人参会(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投标方案等情况进行解答。

2.7 要求除辅材外(光纤、电源线、弱电箱,走线管/槽等)的所有产品尽量同一个品牌,并出具所投产品检测报告。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学校指定帐户(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158817297110;收款人:长春人文学院)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并将复印件装入响应文件中

3.1.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3.1.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人收到资质审核通过的通知(以953862679@qq.com邮箱发出邮件通知为准)后,2日内以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学校指定帐户。

3.1.3 保证金退还: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商及中标人的保证金。(由疫情防控造成的特殊原因,退还时间将顺延)

3.1.4 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企业须知:凭中标通知书缴纳0.5%服务费后,签订合同。


使用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453721813844009618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523866


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20


联系电话:0431-84537121  0431-84523866

资产管理处   技术支持: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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