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一、2021年固定资产采购原则:
1、采购内容主要以辅助教学为主,保障基础教学的有序进行,逐步完善重点专业教学“四有”发展建设,“有思路、有实践、有总结、有措施”。
2、行政等非教学单位采购申报要实事求是,以主要需求做为申报内容。
3、上级等单位下拔的资金,请充分考虑对学校专业建设的可助性发展进行采购,充分利用好国家资金,利于学校建设。
4、预算外及各类专项资金,请充分解读好上级文件,不得出现重大失误差错,并将有董事长及相关领导签批的款项内容文书备案资产处。
二、注意规避2020年采购中出现的问题:
1、各单位要做好全年采购计划,尽早的上报资产处采购内容,12月不再进行建设采购。使用学校固定资产采购的资金及大宗采购项目均需通过资产处,不得“先斩后奏”,否则不予以入进行资产登录。
2、各单位新建实验室,要注意是否先有场所,客观的对场所进行改造,不需要装修的不必装修,各单位尽可能去整合原有实验室,在原有实验室上做好完善和补充建设,实现多功能一体化的实验室,做得完整,做得精确。
3、所有信息化建设,请充分做好可行性研究,做好学校内相关部门的信息建设充分讨论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切实能解决学校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切实能帮助校领导进行决策。不可盲目照搬其他公立院校。不要“花架子摆设”。
4、对于特色专业建设,尤其软件方面,所采软件单一化时,要有可行性调查报告上报资产处备案,有足够的申报原由。其他软件采购要是主流产品,可支持教学建设不少于5年(有可升级改造等空间)。
5、下发给一些单位的维修费请专款专用。不能正确使用的,我们会建议学校不再下发,由资产处统一管理。
以上内容以系(处)为基本申报单位,系主任及主管院长、处长需签字确认。纸质版报资产处(行政楼A413室),电话:84537260,电子版发送至578776037@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
附件:1.2021年教学设备、办公家具预算申报表
2.2021年资产维修预算申报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