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教学内容及行政管理需求,可以上报2022年固定资产及维修费的预算内容。具体如下:
2022年固定资产采购要求:
1、坚持发展与节约并重的原则。
2、以院为单位,结合招生与就业指标,有重点的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但要注意重点建设和创新建设要有四个“利于”:利于学生课程学习内容,利于提高教学水平,利于学科建设,利于学校荣誉。如果基本问题得不到解决,也不需要做“花哨”的建设。
3、对基本教学保障,需要更新的部分要跟进,但需要实事求是。
4、对上级拔付支持的所有建设项目,根据教育部及财政部要求,原则上全部纳入政府招标采购流程办理,结项时一律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5、总务处、公寓管理处、生活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四个单位2022年的固定资产采购预算,单价500元以上的要提报你们的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提交资产处。
6、各单位可以使用“教学奖励费”进行固定资产采购,但需报批资产处。其他费用不予进行资产采购。
以上内容以系(处)为基本申报单位,系主任及主管院长、处长需签字确认。纸质版报资产处(行政楼A413室),电话:84537260,电子版发送至578776037@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