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招标文件内容
1.1项目名称:图书馆纸质图书合作商
1.1.1项目要求:
一、图书合作商具备的条件:
1.资质证明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
(4)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
(5)本单位公章。
2.提供2016-2018年度与五所以上国内公办或民办高校图书馆合作的纸质图书供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合作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电话确认。
3.提供本公司图书编目加工的CALIS三级编目员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图书馆保存,待以后加工图书时核对身份信息。
4.提供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外国语大学出版社、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广西师大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江苏)译林出版社、高教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信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等其中十家以上国内知名出版社的授权文件。提供出版社相关授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电话确认。
5.2016-2018年度与我校图书馆有过合作的供应商,因由取消合作的(包括图书到货率、图书加工质量、有不良信誉等),2019年度暂不合作。
6.入围资格供应商承诺执行《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图书馆2019年纸质图书采购要求》的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与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图书馆所签《纸质图书供销合同》和《图书加工协议书》的各项条款(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如果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有权不予合作。入围资格供应商应确定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
二、提交质保金
符合要求的入围资格供应商要向我校交纳质保金一万元,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招标采购中心确认合作会后5个工作日)交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确认合作有效期
合作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签订图书供销合同、图书加工协议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图书馆2019年纸质图书采购要求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图书供销合同(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图书馆图书加工协议书)
1.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投标商务必于2019年4月30日至5月13日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标书费200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东师人文资产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www.chsnenu.edu.cn/info/1104/12573.htm
1.3开标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九点1.4开标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东校区行政楼A416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委托代表出席开标会,过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5投标产品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招标截至时间、招标地点向招标单位提交一式十份投标书(1正9副)。
2投标书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商需按照1.1.1项目要求进行标书制作,样式不限。
资产处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13578779198
使用单位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15543419258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30日